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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现行的留学政策是什么? 加拿大驻华大使馆签证须知


国家现行的留学政策是什么?

   总方针是:“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国务院办公厅一九九二年八月十二日发布了《关于在外留学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解决了留学工作中许多重大政策问题。主要内容如下: 

1、欢迎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公派在外学习人员有义务在学成之后回国服务。所有在外学习的人员,不论他们过去的政治态度如何,都欢迎他们回来,包括短期回国进行学术交流合作,以及探亲、休假。 

2、对要求将因公普通护照换为因私普通护照的,可给予办理(注:一九九三年底前出国持因公护照的留学人员也可按此原则办理);已取得外国国籍的人员应提出退出中国国籍,依照我国国籍法的规定办理,按外籍华人对待。 

3、留学人员申请办理护照延期、换发新护照,以及退出中国国籍手续时,应予办理。如与原派出部门或单位有经济及其他未了事宜,应与这些部门或单位协商解决,不影响上述手续的办理。 

4、留学人员短期回国后,只要他们持有我国有效护照和外国再入境签证,无须再履行审批手续,即可随时再出境。 

5、派出单位应加强与在外留学人员的联系,主动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留学人员回国后,按“双向选择”的原则,可回原单位工作或自行联系工作,也可以进入“三资”企业工作或自行开办企业等。要鼓励促进国际交流和合作,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在国外兼职。 

6、留学人员的家属申请出国探望留学人员,应当允许,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审批。 

7、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本通知精神落实具体措施,方便在外留学人员回国,简化入出境手续,妥善解决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生活上的具体问题。 

8、在留学回国人员较集中的地方,可由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或社会团体根据需要建立留学服务机构,帮助留学人员办理有关事宜,为他们提供各种服务。 

9、我国驻外使(领)馆代表国家管理留学事务,应保护我留学人员的合法权益,对他们的学习研究工作和日常生活给予帮助,为他们排忧解难,并及时向他们介绍我国内情况。 

 

加拿大驻华大使馆签证须知

  一、申请访问(含旅游、探亲访友、过境)签证所需材料

申请人须提供:

1. 交纳签证受理费;

2. 护照;

3. 4张护照照片;

4. 用英文或法文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每人两份);

5. 用中英文或中法文填写完整的家属表(每人一份);

6. 两个写明申请人通讯地址的未用过的信封(邮局统一编码7#信封);

申请人的邀请人及其配偶(如有)须提供:

1. 邀请函;

2. 申请人与邀请人的关系证书;

3. 在加拿大的邀请人及其家属的名单;

4. 定居文件或公民证的复印件或加拿大护照复印件;

5. 加拿大税务部门签发的税收状况证明(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6. 说明收入情况的受雇信(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7. 过去六个月以来日常收支状况的银行证明(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8. 过去六个月以来的工资单。

二、申请商务签证所需材料

1. 每人用英文或法文填写两份《探访签证申请表》,并签字署明日期,复印件有效(在表中第五项填写雇主的电话和传真);

2. 每人用中英文或中法文填写一份《家庭状况/教育和就业表》,并签字署明日期,复印件有效;

3. 每人两张在过去六个月内拍摄的护照照片(黑白、彩色均可),每张照片的背后用拼音清晰地写上姓名和出生日期(日/月/年);

4. 每个团组提供一份由与申请人发生直接生意关系的加方人士(不包括仅仅负责安排商务会见和为会见提供方便的第三人)出具的邀请信(原件或传真件),邀请信包括以下内容:

1)邀请人的全名、职务、公司地址、联系电话和传真号码;

2)代表团中所有成员的姓名、职务以及他们雇主的姓名;

3)一份有关发邀请的原由的简要说明和即将进行的生意或交易的详细情况介绍;

4)预计此次访问的起止日期以及一份完整详细的日程安排,其中须包括所有参观访问涉及的人名、地址、联络电话和传真号码;

5)访问中所有费用的承担者;

6)如加方邀请人与中方企业之间曾签署合同和/或协议,须提供合同和/或协议的复印件以及双方贸易往来的证明,打算在加拿大投资的商业人士还须提供能确保投资计划实现的足够的资产证明。

5. 护照或旅行证件,上面必须至少有一个空白页,其有效期必须持续到离开加拿大日期后至少一个月;

6. 1)持外交、公务或因公普通护照的申请人应以团组为单位提供由中国相关的外事或外贸出具的照会;

2)持因私护照的申请人应提供一封由中方雇主出具的信,证明访问加拿大是出于邀请函中提到的目的,而且此计划已获得批准,信中必须用中文写明雇主的姓名、地址以及电话和传真;

7. 每人两个可粘贴的标签,上面用汉字写上申请人姓名、地址和邮编;

8. 申请费:持外交、公务护照的申请人无须交费,持因公普通或因私护照的申请人需按标准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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